【案例】
李某某与魏某甲共生有二子,即大儿子李某乾、二儿子李某坤。李某某于2015年去世,其生前未留有遗嘱。魏某甲于2019年立下遗嘱,内容为:我居住在201号,三居室一套的住房;在我百年以后,该住房归两个儿子使(试读)...